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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展位安排将以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确认”的原则。填写申请及合约表,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,申请表一经签字盖章后同具合同效力,传真或复印件有效。
2、递交参展申请表后七个工作日内请将参展费全部款项汇入组委会,逾期展位将不予保留。
3、组委会收到参展申请表及参展全部款项后,于一周内回复展位预订确认函,并于会前发出《参展商手册》。
2、递交参展申请表后七个工作日内请将参展费全部款项汇入组委会,逾期展位将不予保留。
3、组委会收到参展申请表及参展全部款项后,于一周内回复展位预订确认函,并于会前发出《参展商手册》。